广西防城港 “女司机亮证逼迫让路” 事件迎来官方通报:女司机并非公职人员,不存在以公权调用私人信息的情况,涉事双方实为“未出五服的邻村表亲”。
通报称,女司机侯某某为民营企业员工,其丈夫黎某为防城港市上思县某镇消防救援站二级消防士,侯某某所亮证件系黎某放在车上的个人持有的《中[文]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》。因侯某某与李某某两家是 “未出五服的邻村表亲”,侯某某的父亲知晓李某某的家庭地址等个人信息。而李某某常年在外,不认识侯某某父女,听到对方报出自己的家庭地址后[章],便产生了误解和疑虑。
官方虽已就此事件发布调查结果,但背后的舆论热度仍值得深入剖析。
为何这一事件能迅速点燃公众的不安情绪?关键在于其暴露的特权思维,严重破坏公序良俗。在法治社会,人们期望规则面前人人平等,可“亮证姐”一言不合就以“证”压人,仿佛执法证成了她肆意妄为的“特权证”,这种践踏公平的行径,刺痛每一个追求公正之人的心。
当事人李某某投诉多日后,始终未获悉真相,这不仅加剧了他自身的不安,也极易让人联想到背后是否存在包庇、权力勾结等暗箱操作。
这起事件给公职人员敲响了警钟。对于公职人员及其家属而言,必须时刻牢记公器不能私用。侯某某虽非公职人员,却能轻易拿到执法证并滥用,这反[来]映出部分公职人员没有管住身边的人、对执法证件保管不善等问题。要知道,执法证代表着国家公权力,绝非私人炫耀的资本,任何企图借公权力谋私[自]的行为,都应受到严厉惩处。
面对舆情,相关部门的应对至关重要。在 “亮证姐” 事件中,有关部门若能在李某某首次投诉时就积极介入调查,或许能将事件消弭于无形,而不是等到舆论发酵才被动应对。
“亮证姐” 事件不应随着通报发布被遗忘,它应成为社会自我审视、自我完善的契机。在吸取此次事件教训的同时,我们也不应过度放大个别问题而否定整个体系[极]。事件舆情发酵后,当地第一时间成立工作组展开彻查,及时回应社会关切,这本身就彰显了相关部门要给公众一个交代的决心。事实上,在我们身边[光],绝大多数手持证件的公职人员,都在各自岗位上踏实履职、默默奉献。我们应警惕的是个别滥用权力的行为,而非对所有执法者和公权力抱有偏见,[网]唯有如此,才能在监督与信任之间找到平衡。
文 | 记者 郭思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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